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申报推广认定条件 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2013-07-22 2060
核心提示: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申报推广认定条件 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申报推广认定条件
(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一、复合材料保温板生产企业申报推广认定条件如下:
(一)企业规模
1.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 万人民币;
2. 有完整的复合材料保温板生产线(计量、搅拌、成型、养护等),
应满足年产量成品板 100 万 m2
以上生产能力;
3. 配有原材料粉料、保温填料和搅拌用水的自动计量装置,自动化
的搅拌和成型设备;
4. 配有与产品匹配的蒸汽式(或隧道式)养护设施和室内堆放场地,
厂区总面积不低于 10000m2
5. 配有连成生产线的自动切割和产品包装设备;
6. 生产工艺中主要粉尘污染点应配有自动除尘装置。
(二)技术人员条件
拥有建材类专业、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至少一人,试验室
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质量保证体系
1. 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试验室,配有水泥砂浆搅拌机、水泥
凝结时间测定仪、力学试验机(抗压测试量程 0 ~ 50kN,抗拉测试量
程 0 ~ 5KN)、恒温干燥箱、水泥标准养护箱、电子天平、水泥振动台
等检测设备仪器;
2. 有完整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或通过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 有进厂原材料检测控制、过程检测,并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测,
具有完备的试验室检测检验记录;
4. 生产厂家委托相关检测机构针对导热系数、抗压强度、抗拉强度、
干密度、吸水率指标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将结果报备省住建厅科技发
展中心,办理推广认定证书换发时出具相关抽检报告;
5. 产品养护应达到标准规定的时间后方可出厂,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四)依据标准
1. 材料、系统检测应按照苏 JG/T 045-2011《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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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中的指标要求进行,如采用企业标准,企标中
的各项指标要求均不低于省标;
2. 具备一年内由省住建厅科技发展中心或其委托单位抽样的、法定
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的复合材料保温板及系统组成材料、系统型式检验
报告。
(五)其它
1. 同时生产系统配套砂浆的企业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应满足“系
统配套砂浆生产企业申报推广认定条件”;
2. 如外购系统配套砂浆,所选择配套砂浆生产企业须满足“系统配
套砂浆生产企业申报推广认定条件”,并选择已获得江苏省建设科技成
果推广认定的产品。
二、系统配套砂浆生产企业申报推广认定条件如下:
(一)企业规模
单班年产量一万吨以上,并具有原料在线自动计量、出料自动计量
和包装等生产线设备,有可靠的技术来源。
(二)技术人员条件
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和试验室人员,试验室人员应持证上
岗。
(三)质量保证体系
1. 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试验室,配有水泥砂浆搅拌机、力学
试验机、恒温干燥箱、电子天平、标准法维卡仪、标准筛、试模等检测
设备仪器;
2. 有完整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或通过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 原料检测、过程检测、产品出厂检测记录文件齐备。
(四)依据标准
1. 材料、系统检测应按照苏 JG/T 045-2011《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
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中的指标要求进行,如采用企业标准,企标中
的各项指标要求均不低于省标;
2. 具备一年内由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的组成材料、系统抽样型
式检验报告。-
23-
(五)其它
1. 同时生产复合材料保温板的企业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应满足
“复合材料保温板生产企业推广认定条件”;
2. 如外购复合材料保温板,所外购的复合材料保温板须已获得江苏
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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