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导则
2012 北京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的“不燃材料外保温系统的研究与应用”课题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本导则。本导则立足于本市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特点,参考德国等欧盟国家的外保温防火经验,根据国内外墙外保温防火的研究成果,通过相关材料试验验证和工程试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而完成。
导则共分7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要求、设计参考要点、施工要点和验收等。
导则附录A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方法、附录B安装防火隔离带的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附录C隔离带材料熔点试验方法为规范性附录。
导则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主要编制单位: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编制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敬业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莱恩斯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贵林 鲍宇清、田桂清、朱春玲、韩钊、周宁、章银祥、徐晨辉、张昭瑞、孙诗兵、钱选青、季广其、孙垂海、龚海光、谢锋、孟杨、王文波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1
3 基本规定························································1
4 技术要求························································2
5 设计参考要点····················································4
6 施工要点························································8
7 验收···························································10
附录A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方法····························12
附录B 安装防火隔离带的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20
附录C 隔离带材料熔点试验方法····································21
引用标准名录······················································23
条文说明··························································24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规范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外保温系统)防火隔离带技术的应用,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地区在非幕墙式民用建筑中采用粘贴燃烧性能为B1级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的防火隔离带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 防火隔离带的应用还应符合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2 术语
2.0.1防火隔离带
设置在可燃类保温材料外保温系统中,由不燃保温材料构成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构造,火灾发生时,可起到阻止火焰蔓延的作用。一般按水平方向呈封闭环形设置,必要时也可以竖向设置。
2.0.2阻火传播性
阻止火焰沿外保温系统传播的能力。
3 基本规定
3.0.1 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做法的民用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0.2 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不低于B1级。
3.0.3保温板采用EPS板时,其厚度上限为200mm,其它保温板的厚度限值可按照单位面积燃烧热值相近原则推算。当保温板厚度超过上限时,防火隔离带做法应根据本导则4.0.1要求另经试验确定。
3.0.4外保温系统保温层外应采用不燃材料作抹面层。抹面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其厚度在建筑物首层不应小于6mm,其它层不应小于3mm。
3.0.5 防火隔离带所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防火隔离带高度方向不小于300mm,并应与基层全面积粘结。
3.0.6 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外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中应包括防火隔离带施工工艺;施工前应采用与施工技术方案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做防火隔离带样板件。
3.0.7 防火隔离带宜采用工厂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
4 技术要求
4.0.1 防火隔离带应具有阻火传播性。当防火隔离带组成材料、性能指标或设置方法不符合本导则要求时,在国家或行业外保温防火试验方法标准发布前,应采用附录A规定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方法验证阻火传播性能;在防火试验方法标准发布后,按照新标准规定执行。
4.0.2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外保温系统应经过耐候性试验检验,检验方法见本《导则》附录B,检验结果应符合表4.0.2各项要求。
表4.0.2 带防火隔离带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要求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外观质量 |
无可渗水裂缝,无粉化、空鼓、剥落现象 |
JGJ 144-2004 附录A.2 |
|
拉伸粘结强度(MPa) |
主体保温 |
≥0.1 |
|
隔离带[1] |
|||
抗冲击性 |
主体保温 |
3J级 |
|
隔离带 |
|||
[1] 当隔离带为制品时,切割至制品表面。 |
4.0.3防火隔离带尺寸允许偏差:宽±2mm,厚±1.5mm。
4.0.4 防火隔离带所用保温材料的性能应符合表4.0.4要求。
表4.0.4 防火隔离带所用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燃烧性能 |
A级 |
GB 8624-1997 |
熔点,℃ |
≥1000 |
附录C |
25℃导热系数,W/(m.K) |
不超过墙体保温材料导热系数 2倍 |
GB/T 10294-2008 |
压缩强度[1],kPa |
≥40 |
GB/T 13480[2] |
吸水率,%(v/v) |
≤5 |
GB/T 5480-2008 |
尺寸稳定性,% |
≤1 |
GB/T 8811[3] |
[1] 不适宜做压缩强度检测的材料,应采用抗压强度指标进行检测,要求≥100kPa,试验方法依据GB/T 11971。 [2] 压缩量为大于等于10%,试样尺寸(200±1)mm×(200±1)mm,厚度为样品原厚,试样数量5块。 [3] 试验条件:温度(70±2)℃,时间48h,试样尺寸(200±1)mm×(200±1)mm,厚度为样品原厚,试样数量3块。 |
4.0.5胶粘剂应采用水泥基材料,性能要求见表4.0.5。
表4.0.5 胶粘剂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拉伸粘结强度,MPa (对水泥砂浆) |
常温常态 |
≥0.60 |
JC/T 992 -2006[1] |
耐水 |
≥0.40 |
||
拉伸粘结强度,MPa (对隔离带) |
常温常态 |
≥0.1 |
|
耐水 |
≥0.1 |
||
可操作时间,h |
1.5~4 |
||
注:[1]对隔离带拉伸粘结强度试件直接成型在隔离带上。 |
4.0.6 锚栓性能要求见表4.0.6。
表4.0.6 锚栓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kN |
≥0.60 |
JG 149-2003附录C |
4.0.7 抹面砂浆应采用水泥基材料,性能要求见表4.0.7。
表4.0.7 抹面砂浆[1]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拉伸粘结强度,MPa (对隔离带) |
常温常态 |
≥0.1 |
JC/T 993 -2006[2] |
耐水 |
≥0.1 |
||
耐冻融 |
≥0.1 |
||
可操作时间(h) |
1.5~4 |
||
注:[1]抹面砂浆宜统一使用外保温系统的抹面胶浆,但性能仍需符合本表要求。 [2] 对隔离带拉伸粘结强度试件直接成型在隔离带上。 |
5 设计要点
5.0.1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数量。按不同建筑类型和不同建筑高度分别确定,具体要求见表5.0.1-1、表5.0.1-2。
表5.0.1-1 居住建筑防火隔离带的设置数量
建筑物高度H(m) |
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
隔离带设置数量 |
H≥100 |
应为A级 |
—— |
60≤H<100 |
B1级 |
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
24≤H<60 |
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
|
H<24 |
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
表5.0.1-2 非幕墙式其他民用建筑防火隔离带的设置数量
建筑物高度H(m) |
保温材料燃烧等级 |
隔离带设置数量 |
H≥50 |
应为A级 |
—— |
H<50 |
应为A级或B1级 |
采用A级时可不设防火隔离带; 采用B1级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
5.0.2 设计应选用经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和安装防火隔离带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 (本导则附录B)检验合格的材料、制品和工艺,不得随意更改。当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制品或工艺改变,或保温材料厚度超过上限时,应重新进行上述检验。
5.0.3水平隔离带在水平方向环绕建筑物连续封闭。如需设置竖向隔离带,其宽度不得小于200mm,向下延伸到散水。
5.0.4 防火隔离带的厚度不得低于外保温系统保温层厚度。
5.0.5 水平防火隔离带位置应设在门窗洞口上方,隔离带下缘距洞口上沿不应超过500mm。见图5.0.5.
图5.0.5 水平防火隔离带位置
5.0.6 如果窗框外表面缩进基墙外表面,窗洞口顶面外露部分也应用不燃保温材料做外保温。见图5.0.6。
图5.0.6 窗洞口顶面外露部分的外保温采用不燃保温材料的做法
5.0.7 当窗洞口上沿高低不同,洞口上沿距隔离带如超过500mm,隔离带可局部采取上凸或下凹处理。见图5.0.7。
图5.0.7 隔离带位置的凹凸处理
5.0.8 退台式建筑(缩进量≥500mm)可组合进隔离带,而不必重复设置。见图5.0.8。
图5.0.8 建筑物退台处隔离带设置(以每2层设一道为例)
5.0.9 在结构沉降缝位置,两侧都应安装宽度超过100mm竖向隔离带(通高),缝中密封材料后面应填满不燃保温材料。见图5.0.9。
图5.0.9 结构沉降缝位置处理
5.0.10 如防火隔离带材料的导热系数高于墙体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包括隔离带在内的墙体平均传热系数应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且防火隔离带部位墙体内表面温度不得低于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
5.0.11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对于穿过外墙的燃气烟道还应有防火隔离措施。见图5.0.11。
5.0.11燃气烟道防火隔离措施
6 施工要点
6.0.1应按设计要求和防火施工方案施工,工程建设各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更改保温材料或隔离带构造,应征得设计单位、设计审批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同意。
6.0.2 当采用粘贴方式安装防火隔离带时,宜与粘贴保温板同步,自下而上顺序进行。隔离带应与基层满粘,并应增加锚固措施。隔离带之间、隔离带与保温板之间应拼接严密,宽度超过2mm的缝隙应用相应的保温材料填充。
6.0.3 当采用浆料类防火隔离带时,宜在保温板粘贴完成后,在预留隔离带位置填充浆料。
6.0.4 防火隔离带接缝应与上、下部位保温板接缝错开,错开距离应不小于200mm。
6.0.5 当采用辅助连接时应使用金属钉锚栓,锚栓位置在隔离带中间高度,距端部不大于100mm,锚栓间距不大于600mm,每段隔离带至少有2个锚栓。 每段隔离带长度不宜小于400mm。
6.0.6在门窗洞口周边,先粘贴防火隔离带和大面保温板,再在必要时做洞口侧面保温层,最后做聚合物砂浆保护层。保护层应完全覆盖隔离带和保温层。在窗角处应连续施工,不留茬。
6.0.7 粘贴隔离带、保温板和填充缝隙完成后应统一制做砂浆保护层。在隔离带位置还应加铺增强玻纤网格布,增强玻纤网格布应先于大面玻纤网格布铺设,上下超出隔离带宽度不小于100mm,左右可对接,对接位置离隔离带拼缝位置应不小于100mm。大面玻纤网格布的上下如有搭接,搭接位置距离隔离带应不小于200mm。见图6.0.7。
图6.0.7 玻纤网格布搭接示意图
6.0.8 如隔离带紧邻窗口顶部时,在粘贴前应做翻包处理,具体要求见图6.0.7。翻包网左右平拼,不搭接,拼缝位置离隔离带拼缝处至少100mm。
图6.0.8 翻包玻纤网格布做法
7 验收
7.0.1 防火隔离带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应符合本导则和设计要求。
7.0.2 防火隔离带技术性能及所用材料应符合本导则和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包括: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检验合格报告和设置本《导则》规定范围以外的防火隔离带阻火传播性检验合格报告。
7.0.3 防火隔离带主要组成材料及配套材料进场复验应符合表7-1要求。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表7-1 进场复验项目
材料名称 |
复验项目 |
现场抽样数量 |
防火隔离带 保温材料 |
燃烧性能; 导热系数; 吸水率 |
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规格、同一批次进场,每2000延米为一批。不足2000延米亦为一批。 |
胶粘剂 |
与防火隔离带拉伸粘结强度 |
每30t为一批。不足30t亦为一批。砂浆从一批中随机抽取5袋,每袋取2kg,总计不少于10kg,液料则按GB 3186《涂料产品的取样》进行。 |
抹面砂浆 |
与防火隔离带拉伸粘结强度 |
7.0.4 防火隔离带与基层全面积粘结。
7.0.5 锚栓数量、位置和抗拉承载力应符合本导则和设计要求,其中抗拉承载力应在样板件上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7.0.6 聚合物砂浆保护层的厚度首层不得小于6mm,其它层不得小于3mm,在样板件上实测砂浆抹面层与隔离带的粘结强度应不小于0.1MPa。
7.0.7 防火隔离带是墙体节能工程的组成部分。工程验收除符合本导则要求外,还要按相关验收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