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标函[2012]99号
有关单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已经审查,并完成报批稿。防火规范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地位重要,对工程建设影响重大,为使规范更加科学合理、经济适用,可操作性强,现将整合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征求你们意见,规范文本请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下载(网址:www.ccsn.gov.cn)。请你们重点针对合并修订和新增加的技术内容组织专家研究,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于2012年9月5日前函告我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标准规范处
邮 编:10083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2年8月20日
建筑防火规范-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