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9]48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09]992号),组织开展全国建设领域建筑节能、供热计量 改革及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专项监督检查。为鼓励群众反映各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真实情况,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 工程项目进行举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设立实名举报制度,各地群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Email方式进行举报,采用传真和Email时请举报人写清姓名、 联系电话和举报具体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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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