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申报推广认定条件

   2012-02-15 8210
核心提示:苏建科发〔2011〕10号关于印发《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申报推广认定条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

 苏建科发〔2011〕10号

关于印发《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申报推广认定条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应用,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我中心组织专家制定了《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申报推广认定条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申报推广认定条件》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申报推广认定条件

一、 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申报推广认定条件如下:

一)、 企业规模

1.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人民币;

2. 复合发泡水泥板主要生产工艺(搅拌、浇注、养护等)应满足年产量成品板1m3以上;

3.  配有原料自动计量装置及自动化的搅拌设备;

4.  配有与生产能力匹配的切割设备,可对复合发泡水泥板进行

六面精确切割;

5.  同时配有人工(如蒸汽)养护和符合条件的自然堆放场地,

自然堆放时应有可满足7日产量的室内堆放场地。

二)、 技术人员条件

拥有建材类专业、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至少一人(申报

推广认定时出具毕业证、上岗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试验室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 质量保证体系

1.  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试验室,配有水泥砂浆搅拌机、

水泥凝结时间测定仪、力学试验机(抗压测试量程0~50kN,抗拉测试量程0~5KN)、恒温干燥箱、水泥标准养护箱、电子天平等检测设备仪器;

2.  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论证,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人员组

织体系。加强原料检测、过程检测,并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测,有完备的检测检验记录

3. 生产厂家委托相关检测机构针对导热系数、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干密度、吸水率指标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将结果报备省住建厅科技发展中心,办理推广认定证书换发时出具相关抽检报告;

4. 产品养护应达到标准规定的时间后方可出厂。

四)、 依据标准

1.  材料、系统检测应按照JG/T041-2011《复合发泡水泥板外

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中表4.1.1-4.2.8的指标要求进行,如采用企业标准,企标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均不低于省标;

2.  具备一年内由省住建厅科技发展中心或其委托单位抽样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的复合发泡水泥板材料、系统型式检验报告(包括按GB8624-2006检测出具的燃烧性能抽样检验报告)。

五)、 其它

1.  同时生产系统砂浆的企业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应满足“系

统砂浆生产企业申报推广认定条件”;

2. 如外购系统配套砂浆,所选择配套砂浆生产企业须满足“系

统砂浆生产企业申报推广认定条件”,并选择已获得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的产品。

    

二、系统配套砂浆生产企业申报推广认定条件如下:

一)、 企业规模

具有原料在线自动计量、出料自动计量和包装等生产线设备,有可靠的技术来源。

二)、 技术人员条件

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和试验室人员,试验室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 质量保证体系

1. 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试验室,配有水泥砂浆搅拌机、力学试验机、恒温干燥箱、电子天平、标准法维卡仪、标准筛、试模等检测设备仪器;

2.  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论证,完整的质量保证人员组织

体系,原料检测、过程检测、产品出厂检测记录文件齐备

四)、 依据标准

1. 材料、系统检测应按照JG/T041-2011《复合发泡水泥板外

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中表4.1.1-4.2.8的指标要求进行,如采用企业标准,企标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均不低于省标;

2.  具备一年内由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的产品、系统抽样型

式检验报告(包括按GB8624-2006检测出具的燃烧性能抽样检验报告)。

五)、 其它

1.  同时生产复合发泡水泥板的企业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应

满足“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推广认定条件”;

2.  如外购复合发泡水泥板,所外购的复合发泡水泥板须已获得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凯旋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