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设标〔2018〕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由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主编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编号:DBJ41/T196-2018)(以下简称本标准)已通过评审,现批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本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技术解释由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