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一般规定、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角钢、T型钢、H型钢、槽钢、工字钢等组成的平面钢桁架。本标准不适用于按规定要求进行疲劳计算的桁架。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角钢、T型钢、H型钢、槽钢、工字钢等组成的平面钢桁架。本标准不适用于按规定要求进行疲劳计算的桁架。
英文名称: Code for deformation measurement of building and structure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 l3 J 169 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基
本规定; 4. 变形观测方法; 5. 基准点布设与测量; 6. 场地、地
基及周边环境变形观测; 7. 基础及上部结构变形观测; 8. 成果
整理与分析; 9. 质量检验。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强化了技术设计与作业实施
规定;增加了新的变形测量技术方法,删除了目前已很少使用的
方法,并将原第8 章有关基准点稳定性分析并入第5 章中;对原
第5 、6 、7 章进行了全面修改,并按变形测量对象及类型调整为
目前的第6 、7 章,增加了收敛变形观测、结构健康监测,细化
了各类变形测量中监测点的布设要求、测定方法和成果要求;将
原第8 、9 章的内容进行了扩充,重点强化了成果质量检验的规
定;对附录内容作了较大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
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77 号,邮政编
码: 100007) 。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