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规范管理体制改革原因,名称由《钢结构设计规范》改为《钢结构施工设计标准》。
二、修订特点
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使钢结构规范从构件规范成为真正的结构规范,切实指导设计人员的钢结构设计,并为合理的钢结构规范体系的完善奠定基础。本次修订调整较大,增加了结构分析与稳定性设计、加劲钢板剪力墙、钢管混凝土柱及节点、钢结构抗震性能设计等方面内容,引入了Q345GJ、Q460等钢材,补充完善了材料及材料选用、各种钢结构构件及节点的承载力极限设计方法、弯矩调幅设计法、钢结构防护等方面内容。
三、《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主要内容 (新增各章或附录用带下划线区别)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设计规定
4、材料
5、结构分析与稳定性设计
6、受弯构件
7、轴心受力构件
8、拉弯、压弯构件
9、加劲钢板剪力墙
10、塑性及弯矩调幅设计
11、连接
12、节点
13、钢管连接节点
14、钢与混凝土组合梁
15、钢管混凝土柱及节点
16、疲劳计算及防脆断设计
17、钢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
18、钢结构防护
附录A常用建筑结构体系
附录B结构或构件的变形容许值
附录C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附录D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附录E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附录F加劲板剪力墙的弹性屈曲临界应力
附录G桁架节点板在斜腹杆压力作用下的稳定计算
附录H无加劲钢管直接焊接节点刚度判别
附录J钢与混凝土组合梁的疲劳验算
附录K疲劳计算的构件和连接分类
四、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基本设计规定(第3章)”增加了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将“材料选用”及“设计指标”内容移入新章节“材料(第4章)”;将结构计算内容移入新章节“结构分析及稳定性设计(第5章)”;将“构造要求(原规范第8章)”中“大跨度屋盖结构“及“制作运输及安装”的内容并入本章。
2、“受弯构件的计算(原规范第4章)”改为“受弯构件(第6章)”,增加了腹板开孔的内容,“构造要求(原规范第8章)”的“结构构件”中与梁设计相关的内容移入本章。
3、“轴心受力构件和拉弯、压弯构件的计算(原规范第5章)”改为“轴心受力构件(第7章)”及“拉弯、压弯构件(第8章)”两章,“构造要求(原规范第8章)”中与柱设计相关的内容移入第7章。
4、“疲劳计算(原规范第6章)”改为“疲劳计算及防脆断设计(第16章)”,增加了简便快速验算疲劳强度的方法,“构造要求(原规范第8章)”中对“吊车梁和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要求及“提高寒冷地区结构抗脆断能力的要求”移入本章,并增加了抗脆断设计的规定。
5、“连接计算(原规范第7章)”改为“连接(第11章)”及“节点(第12章)”两章,“构造要求(原规范第8章)”中有关焊接及螺栓连接的内容并入第11章,柱脚内容并入第12章。
6、“构造要求(原规范第8章)”中的条文根据其内容,分别并入相关章节,其中“防护和隔热”移入“钢结构防护(第18章)”。
7、“塑性设计(原规范第9章)”改为“塑性及弯矩调幅设计(第10章)”,采用了利用钢结构塑性进行内力重分配的思路进行设计。
8、“钢管结构(原规范第10章)”改为“钢管连接节点(第13章)”,丰富了计算的节点连接形式,另外,增加了节点刚度判定的内容。
9、“钢与混凝土组合梁(原规范第11章,修订后为第14章)”,补充了纵向抗剪设计内容,删除了与弯筋连接件有关的内容。
10、新增了“材料(第4章)”,“结构分析与稳定性设计(第5章)”,“加劲钢板剪力墙(第9章)”,“钢管混凝土柱及节点(第15章)”,“钢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第17章)”,“深圳集装箱房屋(第18章)”等内容。